一、选聘原则及流程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七个环节的选聘方式,在讷河市“名校优生”社会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面向社会引进应往届优秀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数量
计划引进15名“名校优生”进入市直局属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年讷河市“名校优生”社会选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海外留学毕业生参照上述条件执行,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要求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须在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在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和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一事一议。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服务基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具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优先。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岗位所需专业以《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4)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齐齐哈尔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含齐齐哈尔市特岗教师未落编人员)
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年6月1日9时至6月1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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