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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29 2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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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公告

第34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且时值旅游旺季,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织密防控网,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控人员流动。广大群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非必要不得外出。确需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按防疫规定报相关管理机构核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

二、加强抵(返)齐人员管理。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发生城市旅居史、与阳性病例有共同轨迹的抵(返)齐人员,抵(返)齐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有其他域外旅居史的人员抵(返)齐后,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加强自我防护。广大群众要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落实好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全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确保出行健康,减少交叉感染。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手部及鞋底消毒”、设置“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做好经常性环境通风和消毒。

五、出现异常主动就诊。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日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强化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12周岁以上人群要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建立个人免疫屏障。

七、落实落靠防疫责任。各级各类机构、社会组织及社会自然人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参与责任,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8月2日

来源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鹤城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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