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昨天
在全省紧锣密鼓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程中,齐齐哈尔市院严格按照省院要求,采取两级院统筹联动、同频共振的方式,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一体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坚持统筹联动,积极探索实践构建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齐齐哈尔模式”。
重视程度高,组建专班推,
确保抓实落靠基础牢
市院*组高度重视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组书记、检察长杨成*坚持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落实,并指派市院案管部、研究部和干部部组建考评工作专班,共同做好前期学习研究、摸底调查等工作。市院考评工作专班作为推进工作的先行者和探索者,先后对高检院、省院相关材料进行了三轮研读学习,与十个业务部门和部分检察官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的意见征求,并就个别条款、指标项目等内容及时与省院沟通,务求正确理解、精准到位。在基本框架和思路明确的前提下,分层面征求市院*组成员和16个基层院的意见建议,解答各类问题30余个,为两级院制定实施细则、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奠定了良好基础。
框架性统筹,细节处调整,
力求科学合理脉络清
积极对标高检院《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和省院《黑龙江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业务类型和考评指标,立足齐齐哈尔市实际,统筹做好市全市检察机关的考评业务类型、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的制定工作。通过分层次统筹赋分的方式,确保了全院整体分数设置均衡、无畸高畸低分数的同时,能够基本保证各部门横向分数对比的平衡性,有利于今后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岗位的横向考评排名机制。
自评加联评,纵横可定位,
体现奖优罚劣更分明
为树立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的考评导向,市县两级院统一采取对标自评、部门排名、院内联评、全院统筹的方式,对检察官进行考评。即各部门检察官根据工作实际,到15个通用类指标和各部门的业务指标中去对照打分,对号入座,自评得分附案管等部门考评依据证明材料,经本部门核准、分管院领导签字确认后在本部门排名排序,考评委员会进行全院联评,联评初步意见经院*组决定后公示。这种全院一盘棋、部门单独比、两级院对应的考评方式,能够深度激活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的动能,较好地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没区别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院型较小的院,受案(业务)多人少的影响,有的检察官可能需要同时做2个以上岗位的业务工作,特别是在办案整体化一体化的新模式下,专案办理、跨部门人员调用等渐成常态的背景下,采取这种考评方式基本可以达到“只要做了与业务相关的工作,无论是不是本岗位职能,都可以在考评指标里找到赋分项,且可以无障碍加到检察官自评分数里”,这对检察官多做有效工作的激励作用十分明显。同时,两级院上下条线纵向数据和基层院之间的横向对比都展现的非常清晰,同样做检察工作,同样的工作岗位,谁做得多、做得好,都可以通过考评数据得到一定程度的确认。
人员分层次,考评重实绩,
综合研判认定显公平
为使考评更趋于公平性,充分考虑担任行*职务的检察官在承担办案(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领导岗位职能的实际,实行分层考评、实绩评价的方式,对担任行*职务的检察官进行考评。一是检察长的业绩考评由上级院负责。基层院检察长的考评依据由各院负责提供,经市院包院领导审签,由市院*组根据基层院检察长业绩情况、全院整体工作情况、当地*委评价情况等,结合全市所有基层院整体业绩情况,作出评价等次意见。二是担任院领导职务的检察官业绩由办案(业务)所在部门记录,由检察长依据履职数据和分管部门条线工作情况、帮扶院整体业绩情况、当地组织部门考核意见等进行综合评价,报市院备案。三是担任部门正职职务的检察官的评价等次,由分管院领导依据其自评结果、业绩工作表现、所在部门检察官总体评价情况以及条线业绩整体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交检察官考评工作办公室确认后,提交考评委员会。
运用函数式,计算自动化,
实现自评简便易运行
鉴于目前考评指标项目尚不能完全从案管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中筛选出来,采取以各部门综合认定为主、统一应用软件数据为辅、相关部门交叉认定的方式,组织开展检察官自评工作。在自评时,检察官填写《检察官业绩考评自评表》,只需在对应指标内填入有关案件(业务)数量、涉案人数或是案件类型、个人贡献度等基础数据,表格内预先设置好的三种计算方式即可自动将分数计算出来,各部门在汇总时,填写《检察官业绩考评部门初评汇总表》,将本部门质量、效率、效果三项得分最高的自动排序出来,根据是否超过40%、30%、30%的比例分值来确认本部门各项满分和折算比例,然后按得分高低将本部门成绩顺序排出,经分管院领导审签后报考评办统一提交考评委员会进行联评。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减轻检察官应对考评的工作负担,在考评周期内仅付出相当于做一份简要工作总结的精力,即可做好自评工作,较好地落实了市院*组提出的“考准考实、不为检察官增添额外工作负担”的考评工作理念。
◆◆◆
来源:市院干部部
文字:鲁春燕
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
期待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