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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8 1:24: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残疾人证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十年。我区自年4月以来换发和办理的第二代残疾人证至今年4月起即将陆续到期,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铁锋区现开展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

一、换证对象

换证对象为铁锋区户籍,持有铁锋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证件签发日期满十年(签发日期为年04月至月12月)的残疾人。

二、换证程序

残疾人应在本人残疾人证件有效期截止前1个月向所在社区提出换证申请,残疾人或监护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到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换证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残疾人申请换发残疾人证时,家庭联系人或监护人有变化的,需提供其与家庭联系人或监护人社会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1.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收回);

2.持证人身份证原件(社区审核),另需提交复印件1份;

3.残疾人户口薄原件(社区审核),另需提交首页、户主和残疾人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需持证人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视力、听力残疾的需提供5张照片)

残疾人证换证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残疾标准,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残疾人证的,可向区残联举报或反映。

举报—

举报邮箱:tfqclbz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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