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13号)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安全、规范、有序,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指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试方案。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因各省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报考要求慎重报考。
3.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族、流行(通俗)专项,器乐方向招收钢琴、古筝、吉他专项。
4.我校所有本科音乐舞蹈类专业文理兼收,均不限定选考科目范围。
山东省考生
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舞蹈专业统考,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音乐类联考。
黑龙江考生
黑龙江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山东英才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即校考。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前必须参加黑龙江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在黑龙江省组织校考的专业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空中乘务)、舞蹈表演(中国舞)、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江苏省考生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音乐类统考。报考舞蹈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山东英才学院组织的校考。我校在江苏省组织校考的专业有:舞蹈表演(中国舞)。
其他省份考生
须参加其所在生源省份组织的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二、校考报名及考试工作安排
我校采取网上报名,在线考试(考试为一轮),集中评审的办法。考生登录平台注册并报名缴费,按指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完成考试视频录制并提交。所有考试均使用单机位,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报名方式
01
1.考生须使用智能手机登录